四川大学办理户口相关事宜须知
一、委托办理所需手续
为了保证学生户籍信息安全,凡办理学生户口的相关事宜,原则上需本人持有效证件(学生证及身份证)前来办理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来的,可由他人持相关手续前来办理(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,委托书需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单位公章;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)。集体户的职工办理相关户口事宜参照该须知。
二、关于已离校学生及职工的户口相关事宜的管理规定
接[被过滤]机关[被过滤]中心的通知,凡已离校的学生(毕业、肄业、退学、教职工离职、除名等)学校不再办理相关的户口事宜。并敦促本人尽快将其户口迁离学校(回原籍等)。
三、补办户口迁移证所需手续
1、户口迁往地址所属辖区[被过滤]机关出具未入户证明原件,须加盖户口专用章;
2、在四川大学的保卫处主页户政事务专栏下载并填写《高校办理集体户口各类事项申请表》;
3、持1、2及本人身份证到保卫处户政科办理相应证明。
4、持以上材料到成都市[被过滤]局[被过滤]中心(正府街38号)补办户口迁移证。
四川大学办理户口相关事宜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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