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 毕业生将《协议书》和《接收函》交回学校,学校发放《报到证》和《户口迁移证》;
2、 将《报到证》和《户口迁移证》交省人才服务局,按粤价[2004]194号文件规定收收费标准交纳人事代理费1500/人,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,待审批;
3、 审批通过,打印《广州市入户指标卡》,通知毕业生领取后带上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,到西湖路88号广州市公安局ban证大厅盖章;
4、 若落户省人才服务局集体户的毕业生,带上落户资料(《广州市入户指标卡》、《报到证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、二代身份证数码照回执及身份证相片4张、工本费21元、接收单位的《落户证明》到省人才服务局办理落户手续;落户个体的毕业生,自行到落户地址所属派出所办理;
5、档案转寄地址: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三楼广东省人才服务局。党组织关系:省内院校受函抬头为:“中共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委员会”,省外院校为“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处”。
广东省人才市场办理户口迁移和报到流程